长城网廊坊9月24日电(刘振山 郭伟)记者从廊坊市教育局社考办获悉,2012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含机考)将于11月11日进行。考生须在10月8日至15日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并于10月16日至19日持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现场接受报考资格和网报信息审核并缴费。
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体部署,我省被教育部确定为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省份,于今年下半年启动试点工作。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旨在建立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强化职业道德、心理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引导教师教育改革,同时结合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国标、省考、县聘、校用”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
据介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机考)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进行。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机考)方式,初级及以上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主要考核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拟任教学科(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等。
考试结束后,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评卷,教育部统一确定并公布笔试各科成绩合格线。考生可于今年12月上中旬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考试成绩。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廊坊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如有疑问,可向市教育局社考办咨询,咨询电话5908640或5908681。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廊坊市考试信息网(http://www.lftestinfo.com)、廊坊教育信息网(www.lfjy.gov.cn)查询。